技术协议里关于效率的条款,写得好不好,直接影响后面制造和验收顺不顺。
只写“超高效”或者一个百分数,几乎必然出问题。 供方不知道按什么标准测、测什么对象、什么风量下测;验收方也不知道拿到的报告能不能算数。等到货了再讨论,双方都不好办。
协议要做的,是把评价边界先固定下来。
效率条款的第一句话,应该是说清楚评价对象是什么。
是滤材试样、完整过滤器成品,还是安装后的系统?这三者的检测方法、判定标准、报告形式都不一样。
滤材试样的数据反映材料性能,用于选材参考。
完整成品的检测,覆盖折褶、封边、外框和装配的影响,是等级判定的依据。
安装后的系统检测,还要把现场密封、箱体接口、风量条件纳入范围。
供方完成的出厂检测,和使用方安排的现场验证,是两件事,要分别写清楚。不能只写一句“效率合格”,把两个层面混在一起。
评价对象确定之后,测试条件要逐项写明。
标准版本。 引用EN 1822还是ISO 29463,具体哪个版本。标准版本不同,细节条款可能有差异,不能只写标准名称。
测试风量。 效率数据对应的风量是多少。不同风量下的效率可能不同,不能脱离风量单独说效率。
判定方法和粒径条件。 是MPPS效率还是固定粒径效率?固定粒径的话是哪个粒径?判定限值是多少?
整体和局部的判定要求。 效率等级通常对应整体效率,但局部检漏的要求是另一套。两项都要写,并注明各自的判定标准和限值。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方式,可参考ULPA出厂检测相关说明。
检测对象和报告形式。 是每台一份报告,还是批次汇总?报告上需要包含哪些信息?这些在协议里约定,交货时就不会有争议。
协议里还要给变更和异常留出处理条款。
图纸版本管理。 尺寸或结构变更时,更新图纸版本并重新确认。新尺寸或新介质不能默认沿用旧报告。
材料变更的确认。 如果滤材、胶材或密封件发生变更,应按约定流程评估影响,必要时补充检测。
不合格的处理流程。 检测不合格时,是返工、更换还是让步接收?处理方式和复检要求要在协议里明确,不能等到问题发生了再协商。
赶交期时的原则。 已约定的必要检验项目,不因交期紧张而省略。确实无法完成的,应提前沟通处理方案,不能先交货后补资料。
两个报价都写U15,但一个包含了局部检漏资料,另一个只有整体效率数据。
这种情况下,两份报价对应的交付范围并不相同。如果项目要求逐台追溯和现场验收,只提供整体数据的方案可能不满足要求。比价之前,先把效率条款对应的检测范围补齐,再比较价格。
对于配套 FFU 风机过滤单元 或 EFU 设备端风机过滤单元 使用的滤芯,整机检测和滤芯检测的关系也应在协议中明确,避免遗漏。
检查项目 | 确认重点 |
|---|---|
标准版本 | 写明名称与版本年份 |
检测对象 | 区分成品与系统,分别约定 |
风量条件 | 列出额定值与设计值 |
交付证据 | 编号关联报告,整体与局部分别记录 |
技术协议里的效率条款,写得越清楚,后面的沟通成本越低。
艾立工业的制造体系覆盖过滤器、电机、风机、控制系统和整机装配,可提供 ULPA超高效过滤器 及配套送风设备。可按项目约定提供对应型号的检测资料,并在协议阶段协助明确检测范围、报告形式和编号规则。过滤器与 FFU 风机过滤单元、EFU 配套交付时,整机和滤芯的检测对应关系可以统一确认。
询价时明确标准版本、测试条件和交付要求,有助于协议条款的准确约定。具体资料以项目约定和合同文件为准。